1、证券、金融及相关专业,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,40岁以下(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具有证券投资分析、交易或发行与承销证券从业资格、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并已注册为保荐代表人者优先;
2、三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历,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相互规则;熟悉企业上市的筹划并有序开展各阶段工作;
3、有成功操作企业上市工作经验,主持或参与两个以上证券发行主承销项目,其中主持或参与过酒店、房地产企业上市发行项目者优先;
4、具有国际投资银行学习及从业经历人员,拥有注册会计师、律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人员优先;
5、勤奋、敬业、诚信,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。